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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网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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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顺延。

进入考察人员统一进行体检。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告知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岗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把握不准的个人信息,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2:00-5:00。

原标题: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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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房山区纪委

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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