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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免冠照片、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在收到报名邮件的48小时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
2.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 8日9:00至2017年11月17日16:00。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11月下旬,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网址)
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山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顺延。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学历学位、获奖情况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