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评考生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掌握、理解和运用情况,以及考生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思维逻辑、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 -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7月下旬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须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的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及选聘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凡资格复审合格、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面试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
3.面试组织。面试在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选聘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根据选聘岗位特点,视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等方式,测评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选聘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可以在面试前完成,也可以与面试同步组织。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一)考察
选聘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应当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存在影响正常履职问题的,不予聘用。体检组织工作由选聘部门(单位)负责,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三)递补等事宜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选聘部门(单位)报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递补。从同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确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分别在“灯塔-淄博党建”网站和拟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聘部门(单位)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适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聘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淄博市委组织部 0533-3184072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27918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355331084
点击下载>>>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
原标题: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dj.gov.cn/lxxdgwztzgg/890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