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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64人公告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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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为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管理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淄博市各区县(含高新区、淄博经开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下同)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现聘任在事业单位管理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卫生医务人员)。

2.淄博市各区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3.淄博市各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公开选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同时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要求,其中,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需要在乡镇工作满3年。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满足5年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要求。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档次)。

7.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职称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在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通过“灯塔-淄博党建”网站(http://www.zbdj.gov.cn/)“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部门(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6:00。

报名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内的报名系统,按照《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及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报名推荐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相应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像素160*210,大小10Kb-75 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A4纸双面打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任免机关为县<区>党委的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其中,县级以下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的,需经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JPG格式,大小50Kb-800 Kb)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报名信息”,进入资格初审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4日10:00至7月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计划核减及其他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条件或要求特殊的岗位,经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A4纸,参加面试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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