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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黄石市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人员44人公告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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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编内聘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准考证、《2021年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选调(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每个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3:1的,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取消、核减。

3、面试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4、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选调(聘)单位党委(党组)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原则上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各选调(聘)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聘)职位的适配程度。

2、体检

选调(聘)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选调(聘)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与任职

1、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选调(聘)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提出拟录(聘)用人员。拟录(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选调(聘)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分别在选调(聘)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聘)用情形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2、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1:2021年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1年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大冶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daye.gov.cn/xwzx/gggs/202111/t20211122_855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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