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能测评
报考邵阳市公安局职位的在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遴选机关通知报考者。报考者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联系不畅者,责任自负。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报考者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A类职位笔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B类职位笔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
出现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
(1)考试类别为A类的,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考试类别为B类的,依次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数;遴选职位计划数为1名且入围面试人数只有1名或2名的,不再核减遴选职位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出现1:1的情形,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职位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B类职位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A类、B类职位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职位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B类职位按笔试综合成绩排名,B类职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应派出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拟遴选对象名单在邵阳市党建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遴选对象,按相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职位表》中明确有试用期3个月的,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为正式遴选对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要求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转任前,不得突击提拔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转任手续,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的现有职务级别和职级能否保留由遴选机关在职数范围内研究决定。
九、重要提示
(一)信息发布渠道。邵阳市党建网是发布本次遴选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邵阳市公务员遴选考试。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须在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机关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十、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739—50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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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4日
原标题:邵阳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ysdj.gov.cn/zkgg//21145?f=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