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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郴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65人公告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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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联系不畅者,责任自负。

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未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网上注册程序。

3.网上注册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时间: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进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已在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注册过账号的,不再注册,完善信息后可以直接上传照片。注册信息提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

网上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8日17:00。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选择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遴选职位报考,提交报考职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的不能进行网上缴费。

5.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7:00。请报考人员登录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的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笔试考务费为9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考务费。如改报其他职位,不得改报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改报一次,请慎重选择。

6.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9月27日9:00至10月9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各遴选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

3.笔试纪律要求。公务员遴选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和相关考场规则严格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郴州党建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和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阅卷由专业的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3:1,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在面试公告发布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而造成该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遴选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计划数。

3.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按照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郴州市公务员遴选或选调考试。

九、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并将拟调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调动与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职位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特别提示

1.郴州党建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和红星郴州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遴选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2.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严厉打击考试作弊,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考试作弊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6)严格执行。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7)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的各个环节。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5.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详见附件8,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的有关政策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遴选职位报考条件进行解释。

7.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5-2871358;

考务咨询电话:0735-2871247;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5-2833693;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附件1)。

点击下载>>>

郴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郴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x

郴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docx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郴州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1日

原标题:郴州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32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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