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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株洲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选调)346人公告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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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综合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的合成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选调)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选调)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选调)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领导岗位除外),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选调)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选调)单位。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 0731-2868108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089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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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10723/i1729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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