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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范围:本次选调面向州、县市区已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在职公务员。
公开选调岗位:州环境监察支队财务岗
公开选调人数:1名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调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按照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具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经历,有机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财务会计证资格,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熟悉环境保护相关财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对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具有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的业务能力;
(五)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七)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