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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1)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加工作年限、环保工作经历和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一份。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25日
报名地点:设在州环保局办公室
报名咨询:张 燕,0691-2125538
(二)资格审查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州环保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报考人员材料后,填写《西双版纳州环保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报送州环保局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后,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环保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业务素质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后的总分计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考察人选的体检由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