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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7漳州市纪委监察局遴选15人公告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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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一)遴选机关公务员12名,其中:

01职位:漳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工作科员4名;

02职位:漳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字工作科员2名;

03职位:漳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科员4名;

04职位:漳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纪检监察机构文字工作科员2名;

(二)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

05职位:漳州市纪委信息技术中心计算机技术人员1名;

06职位:漳州市纪委信息技术中心财会人员1名;

07职位:漳州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管理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一)参加01、02、03、04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漳州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人员(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5类对象),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现任职务为科员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3月23日,下同)。5类对象具体为: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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