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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衡阳市委政研室选调文秘人员3名公告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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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衡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文秘人员,为做好这一工作,经室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热爱政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文笔较好。从事文字综合岗位2年以上,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提供3篇以上代表作品(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县市区委政研室主任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报考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4.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3月7日-3月17日在衡阳政研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 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含双休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县市区报名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衡阳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科直接报名。(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2号,市委机关大院1栋1523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633、8866732)。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报考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衡阳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双面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单位签章的文字作品3篇以上(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市委政研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7年3月23-24日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部署,市委政研室具体实施。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25日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调研报告。(笔试成绩按公文写作、调研报告各占50%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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