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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衡阳市委政研室选调文秘人员3名公告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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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选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衡阳政研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由选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从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试用人员建议名单,报经室务会研究并报市委秘书长审定,确定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在衡阳党建网、衡阳政研网、衡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入。试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安排到市委政研室相关科室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66633。

原标题:衡阳市委政研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一:2017年衡阳市委政研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衡阳市委政研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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