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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遴选2人公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保障网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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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苏组通〔2015〕5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2个,均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综合文字职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市内县(区)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本市内县(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管理人员;省、市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办公室文字工作经历。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3.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科员及以下职务,1982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中:发布公告、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调动等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工作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二选一)。(1)网上报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填写好的《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电子信箱Lygsmzj@163.com。(2)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好的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和2张2寸彩色照片,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619室)。

3.资格初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在报名后1天内提出初审意见,现场报名的即报即审。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直至取消遴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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