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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大邑县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27名。具体职位详见《大邑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9月30日前考录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任科员满两年以上;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遴选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