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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财务人员(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遴选。
三、遴选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国民教育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三)财会、会计、会计学、电算会计、实用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等专业;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五)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试用期已满,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是通过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进入参公单位并工作满两年以上。考录进入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必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1日)。
(七)无违法违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