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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滁办字〔2012〕5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市编办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33名(详见职位简章)。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本市行政辖区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含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的派驻、分支机构)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能参加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遴选)。
(二)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的条件详见职位简章(年龄计算按此推算);5、身体健康;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含双休日)。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写《2012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后,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市直各有关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面试入围人员,在进入面试前,须出具其任免机关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送遴选单位报名处。由遴选单位统一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各遴选单位须于11月22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11月29、30日两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