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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到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5名,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0名。
具体职位详见《南昌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公务员职位表》《南昌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2)。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 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
2. 南昌党建网(http://ncdj.nc.gov.cn/)
3. 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官网(http://www.ncdi.gov.cn/)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通过江西省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全省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2月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
9.身体健康;
10.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含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明确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在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南昌党建网(http://ncdj.nc.gov.cn/)、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官网(http://www.ncdi.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3),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两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文字综合岗的还需提供从事文字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11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南昌市红谷滩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市纪委市监委北105室)。
四、资格审查
1.由市纪委市监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下午17:00前到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南昌市红谷滩区雄州路169号市委大楼市纪委市监委北105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每个岗位要求达到岗位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5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