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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兴宁市委办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从事调研、写作、会务、督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镇(街道)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2月30日后出生);
4.应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肯吃苦耐劳(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工作经历者优先,报名时可提供本人参加工作后独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1—2篇);
6.不受服务基层工作年限影响;
7.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基层服务年限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要求
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兴宁市委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业绩材料等。要求所提供的业绩材料不得作假,否则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1年1月7日至1月15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送兴宁市委政研室(地址:兴宁市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BZL@163.COM。联系人:钟新燕,联系电话:15766113536。
(三)资格审核
收到材料后,我办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业绩材料等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市委办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市委办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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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原标题: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xingning.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113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