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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张家界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调3人公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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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改善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够的现状,充实工作力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县编制、人社部门全程参与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调计划、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桑植县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五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2.报名电话:0744-6232268 联系人:李锐 卓玉平

  3.报名地点: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股115室

  4.报名流程:考生现场领取《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考职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报名工作人员处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7.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11月1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人事股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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