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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张家界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选调3人公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16-10-1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直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发展和改革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调动。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办理流动调配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桑植县公众信息网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公示后放弃调动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angzhi.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4569(县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室) 0744-6237686(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0744-6222854(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桑植县发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条件.doc

  桑植县发改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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