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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有关规定,河池市统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性质及名额
河池市统计局普查调查中心科员2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河池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2.工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综合组织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统计学、经济学、会计学和数学专业优先考虑。
4.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跟班学习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原地委行署办公楼六楼),邮编:54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