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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
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有志于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
2.身心素质过硬;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纪检系统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效能警告、组织处理的;
2.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3.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
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5.社会交往复杂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工作日。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2020年连城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连城县新莲巷21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7-891863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