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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办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 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岗位及人数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5名,详见《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即 1981年9月12日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或协同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报考人员本人到米易县人民政府313办公室(米易县同和路2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 2 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红底彩色照片 2 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则还需提供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调对象自行负责。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调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到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股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