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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重点局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表)。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遴选人员原身份保持不变。
三、遴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作勤奋;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遴选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五)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根据县重点局工作需要,此次遴选着重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实践操作能力,因此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公示和审批调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