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云南:2016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遴选2人公告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6-09-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州直机关工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从全州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

  一、遴选职位

  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工作责任心强,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大型文稿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3.必须是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熟悉党务工作。身体健康。

  4.报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年龄、任职要求:报考代码A201601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任副科2年以上;报考代码B201601的人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任科员满3年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选调生服务期满2年)。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7日上午8:30至2016年9月1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实行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请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5)人主笔的重要材料1-2份。

  3.报名地点:中共红河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党委办公大楼A516室,联系电话:0873-3730292)。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8:00至9月25日下午17: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列为参加笔试人选。

  (二)开考比例: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为1:5。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按1:3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试。

  五、考试程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40%。

  注: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成绩进行计算。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