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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贯彻落实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激励和关爱措施,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和区级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选调职位为区级及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市级机关所属处级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市级垂直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现担任与遴选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相应职级。
5.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对象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任职资历等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 遴选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步骤
报名人员从2020年10月23日起,登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专题网站(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联系。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8:00至11月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在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后,再进行报名提交。
未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并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
改报时间为:11月5日10:00至16:00。
报名结束后,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分别确定笔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并统一对外公布,同时视情况调整职位计划。
2.资格审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