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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1月11日9:00起,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11月20日8: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三)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1月20日至11月29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工作。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根据需要,在报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综合评价。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需向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结合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报名人员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工作业绩评价占综合评价成绩的60%,重点测查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实绩表现等。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面谈形式为主,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专业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12月5日(周六),地点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照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选调机关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测评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将于12月中旬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遴选选调机关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进入考察人员体检。
2.组织考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经研究确无合适人员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其他
为落实中央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推进我市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在此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中,一并组织开展法检系统逐级遴选法官检察官以及面向律师、从事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每名考生只得报其中一类,限报一个职位,具体内容另见简章。
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防疫须知。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23394926
网站咨询电话: 23314295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83605105
咨询时间:10月26日~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职位表下载:
原标题: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ks/index.do?method=detail&id=ff8080817548b68001754f271d75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