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结合编制空缺和启用实际情况,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一)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科员);
(二)市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中心事业单位人员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一)。
二、遴选范围
参公管理人员: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事业编制人员: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从事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28日之后出生)。
3.参加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市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中心的报考人员,均应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
4.所有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或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及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4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12室)。
4.联系电话:0826-2606769、15390179999;联系人:何春
5.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考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市煤矿数字化瓦斯监控中心财务会计职位须出具现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证明。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