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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县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履职记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3、招聘职位: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6、与选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法
携带填好后的《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3张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到县安监局办公室(县政府大楼西附属楼五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各类证件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反馈。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3日。
联系电话:0515-84192055。
四、其他事项
1、《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hrs.gov.cn)下载;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也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3、选调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4、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滨海县安监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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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