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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6人公告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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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石首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等4家市直机关、市委统战部等1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调4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岗位)及人数

(一)市直机关(6人)

1、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2名;

2、市委政研室机关工作人员1名;

3、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

4、市科协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事业单位(40人)

1、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3名;

2、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3、市委巡察办巡察综合人员6名;

4、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市通航产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湖北工业自动化技师学院专业教师1名;

5、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6、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7、市横沟市镇财政所财务人员1名;

8、市价格认定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9、市科经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产业服务促进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1名,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1名;

10、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人;

11、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

12、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2名;

1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3名;

14、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市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1名,业务人员2名;

15、市桃花山镇风景名胜区办公室人员2名;

16、市天鹅洲湿地保护管理站生态监测人员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市直机关。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不包括挂职、借调时间。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5)身体健康;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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