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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石首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46人公告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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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单位。

1、选调范围。

面向石首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机制、非新机制教师(省招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列。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处分期内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市直机关。

1、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由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 日8:30—7月21日17:30;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0年石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表样见附件2);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明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

④基层工作经历和本人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根据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选调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3、组织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公开选调实行差额选调。根据当前我市干部队伍实际,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职位数,即可进行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履历分析、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40%、履历分析占10%、考察占20%的比例实行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选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N+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履历分析。履历分析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履历分析的对象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履历分析主要是对选调人员的学历、经历、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表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具体量化评分操作细则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特点要求和比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在本单位对外公布;

(4)考察。选调单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组织测评、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工作坚持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以干事创业为中心,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选调初步人选,并组织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列入拟选调正式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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