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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保康县纪委监委选调纪检监察人员12人公告

保康县纪委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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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保康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及名额

(一)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8人;

(二)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报考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需为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报考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需为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保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录用试用期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7)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保康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试用期视为合格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人员以及截止2020年10月1日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5)存在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县内人员现场报名、县外人员网络 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县(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名时间为 2020年7月1日至7月20日。

2.报名地点:保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及报名联系人:曾明佳、孔令强,联系电话:5818761,手机号码:13972073237、15271987267。网络报名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以PDF文件发送至保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电子邮箱:495926686@qq.com ,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保康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自行打印);

(6)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

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人员与计划选调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3:1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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