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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落实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招募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10名,协助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窗口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监督员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了解各单位对投诉、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协助、配合。
(三)对各政务服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员职责
(一)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2020年7月7日前,凡自愿义务担任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者,请按要求填写《灵宝市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lbszwdsjk@163.com。
(二)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颁发聘书及工作证,并对外公布。
(三)监督员每届聘期2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
(四)聘期内,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应履行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联系电话:0398-882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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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关于选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00703
文章来源:http://lingbao.smx.gov.cn/content-22-167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