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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济宁市面向全市选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专员30人公告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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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激发园区工作活力,根据《关于推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济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员30名,其中:

综合管理类岗位12名;

经济创新类岗位7名;

建筑规划类岗位6名;

卫生疾控类岗位5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组织能力和专业素养;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岗位要求

1.综合管理类岗位:理工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综合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2.经济创新类岗位:经济类专业、统计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经济、商务管理或科技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3.建筑规划类岗位:建筑类、土木工程类、城乡规划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建设管理、规划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4.卫生疾控类岗位:预防医学类专业或有3年以上卫生疾控管理方面工作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存在其他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 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2020年6月29日16: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nhn.gov.cn/

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注册个人账号,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附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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