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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比例超过1:2,采用第三方测评的方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2,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 试
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开展面试工作,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范围。
六、考 察
面试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专人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执法执纪等部门意见。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 示
根据考察了解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 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身份、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九、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7—3255679
咨询电话:0537—325526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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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3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专员
文章来源:http://www.jnhn.gov.cn/art/2020/6/23/art_23984_2558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