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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州招商局的科室干部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各项事业的开展,报经州人社局公务员局同意,决定按组织程序面向全州机关各部门公开选调1名副科级以下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选调条件
面向全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开考试遴选1名办公室文秘岗位人员。
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公文写作功底,具备公文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经济工作。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份为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不宜调动的人员。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需填写《红河州招商局2016年公开考试遴选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报名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二)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30日。报名时,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 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免冠同版正面照片3张,交到州招商局公开考试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一楼C125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8日17:00前到州招商局办公室C12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873-3666554
信息查询网站: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红河招商网
(三)选调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考生在选调工作开展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职位匹配程度考察等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转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