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云南:2016红河州招商局遴选1人公告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16-06-23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9日8:30-11:30,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业务、职业道德、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基本州情、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前2名为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察与录用

  考察录用。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笔试占30%,面试占50%,经历业绩评价占20%),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顺序,确定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考察结束后提出调用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按程序报州公务员局审批,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及任职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调工作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73-3666554(红河州招商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73-3737741(红河州第六纪工委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州招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2016年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红河州招商局面向全州机关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红河州招商局

  2016年6月22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