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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 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政审,确定遴选人员,公示遴选结果,完善遴选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专业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岗位文秘工作人员5名(事业身份),详见《2016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身份除外),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
6.未违反生育政策及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8. 服务期未满或正式聘用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9. 受过党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参与此次遴选。
(三)有关要求。
1.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报考的,遴选人员进入政审后须本人出具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遴选人员进入政审后须本人出具书面承诺按聘用单位管理岗位套改工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四楼)。
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
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