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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株洲市林业局遴选2名森林公安民警公告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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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森林公安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株洲市林业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安民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职位及范围

  1、遴选职位:执法办案民警2名。

  2、遴选范围:全省范围公安机关在编在岗科员级别已入警授衔(含已入警正在办理授衔审批)的人民警察。

  三、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较强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林业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选调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69号),联系电话:0731—28895339;联系人:王春燕、曾超。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自行下载《2016年株洲市林业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如实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③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已入警正在办理授衔审批的需提供《入警审批表》)等,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④《2016年株洲市林业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报名时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送交株洲市林业局人教科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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