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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县监察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纪律审查岗位,拟录6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到定向单位工作的需满服务年限或符合转任的相关规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6日以后出生)、要求男性;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6月14日-15日,县纪委组织部(县委大院原广电办公楼3楼)。
3、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石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在报名表上贴好);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一律不退。
4、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委办、县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相关程序另行制定简章。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组织专门考察,主要内容为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
六、公示
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后,公示3日。
七、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全程全方位监督。
八、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石门政府网、石门党建网等网站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中共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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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监察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