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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遴选凤凰县纪委监委人员4人公告

凤凰县人民政府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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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计划

公开遴选凤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详细职位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一)报名范围

面向本县县直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过硬,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且在编在岗;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 5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8:30至6月5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具体地点为:凤凰县纪委组织部(212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由县纪委监委提出意见,相应核减计划,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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