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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心为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军民融合办拟在编制员额内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在衡阳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范围和岗位
全市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次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分别为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财务岗位和综合服务岗位各1名,岗位详见《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内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高,具备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3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智慧党建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5月25至2020年6月2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www.hyzhdj.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9号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大楼2楼202室,联系电话:0734—8899582。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①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双面打印);
②《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证件照)。
《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请登录衡阳智慧党建网下载。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委军民融合办领导审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智慧党建网上予以公布。欢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8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电话:0734-8628817。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6月8日携身份证到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