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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选聘40人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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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垫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垫江委组〔2019〕136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现面向本县外选聘优秀在编在岗教师。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选聘计划

面向垫江县外事业单位选聘在编在岗教师40名,其中中学(含中职)教师24名,小学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6名。

中学(含中职)选聘学科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心理健康、通用技术、电子类、学前教育。

小学选聘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

幼儿园选聘学科为:学前教育。

三、公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以上职称(职务)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教育部免(公)费师范生、省市级骨干教师及其它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中学教师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须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应为县外正式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的教师,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6.自愿在应聘单位或县内本系统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须经现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全科教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26日-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垫江县教委人事科(323室)。

2.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材料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现场提交《垫江县选聘县外教师申请表》(见附件)。

重庆市外的考生,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报名时须提提供健康证明。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水平与教育学生能力等。

模拟上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即小学段、学前教育、初中段、高中段、职教段)教材内容,面试具体内容在面试前临时抽定。

模拟上课前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2.成绩计算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考核地点:垫江一中。

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在考核当天早上7:00前到达考核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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