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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扶贫开发宣传教育、网络平台管理运维、扶贫对象相关数据资源和民生信息资源建设等工作。为满足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及岗位条件
吉林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拔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吉林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9日至2002年5月9日期间出生);
5.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龙潭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6.报考人员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附件3盖章);
7.有乡镇站办所或有扶贫(在区乡扶贫岗位借调或临时从事扶贫工作)工作经历半年以上,由乡镇党委或区扶贫部门证明(附件3盖章),最终经招录部门统一确认。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名
1.未达到现工作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2.受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人事处(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9楼913),咨询电话:0432—64805297。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吉林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6个月内)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
(四)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