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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6宝坻区遴选区级机关人员20名公告

宝坻政务网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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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务员法》、《宝坻区关于规范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面向全区(含市管单位)公开遴选20名区级机关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区纪委:机关科员2名,街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科员2名。

  2、区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名。

  3、区人大常委会:科员1名。

  4、区委宣传部:科员4名;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职员2名。

  5、区委政法委(区防范办):科员2名。

  6、区委老干部局:科员1名。

  7、区政协办公室:科员1名

  8、区妇联:科员1名。

  9、团区委:科员2名。

  10、区政府法制办:科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副主任科员、科员职位人员应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职员职位人员应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院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经历);街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一般应分别以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在街镇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尚在试用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公文传输平台、《宝坻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遴选的通知,公布遴选的职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19、20日)。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相关报名表从遴选通知或遴选公告中自行印制。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也可视情况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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