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广西:2016河池市教育局选调2人公告

河池人才网 2016-05-1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一)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择优选调的原则。

  (三)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 选调对象。

  全市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 选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现实表现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政治法律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4.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 科员工龄满2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6.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任劳任怨,想做事,能做事,会做事,做成事,愿意为教育事业服务。有从事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7.近年来,在各类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或撰写重要文稿者优先;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工作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