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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张家界市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第一批)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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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同意,我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直单位第一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共19个职位28名计划。具体详见《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职位汇总表(第一批)》(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具体每个职位的报名范围详见附件1表中的“面向范围”栏(各职位面向范围均不含省驻张单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单位(含参管单位)遴选职位均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事业单位遴选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以各职位公布的为准,其中:年龄3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的,即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的,即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以公告之日所任职务、职级为准),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9日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撰写文稿或发表文章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各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各遴选职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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