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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全市人才资源合理有序流动,保持全市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市直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单位、名额及人员资格条件
市政府办公室4名、市委组织部4名、市人社局2名、市编办1名、市环保局2名、市文广新局1名、市粮食局2名、市经信委2名、市委党校2名、市商务局2名、市档案史志局(档案馆)1名、市市管局(接待处)2名,共25名,其中:选调副科级干部6名、科员及以下19名。分“副科级”和“科员及以下”两个职位,不定单位报考,录用后统一分配。
报考“副科级”职位资格条件:现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职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市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2011年4月21日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2013年4月21日以前);
报考“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条件:本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科员及以下职务、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满 3年以上(2013年4月21日以前工作)(其中选调生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办事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主要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明光政府网、明光先锋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政务中心1019室)。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填写《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市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少于1:2。报考人数不够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笔试
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1.5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