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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区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先锋街道安监所面向全区全民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全民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4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先锋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3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以及《通州区先锋街道安监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